
1月9日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,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命案,任命陈志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,决定陈志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。
陈志君,1968年6月生,浙江诸暨人。此前长期在浙江工作,曾任浙江省高院副院长、党组成员,宁波市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等职,2023年4月调任杭州市中院党组书记、代院长,次年2月当选院长。
去年3月任浙江省高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。去年12月31日消息,陈志君调任四川省高院党组书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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